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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教师招聘:公基法律背诵手册(5)
招教网 2025-02-03 18:28:33

关键词: 全国招教

第二章   行政法

1.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外部性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对象为特定人或事件。

2.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对象不特定,可反复适用。

3.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损害信赖利益要补偿。

4.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可依职权or依申请启动,公开举行,案外人主持。

5.行政许可听证笔录的案卷排他原则: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6.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7.一事不再罚是一事不再罚款。

8.行政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9.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10.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1.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不满14周岁;轻微+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无控制或辨认能力时违法;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12.可以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1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公民200元以下、对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当场处罚,当场送达,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14.举行处罚听证会的条件: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申请。

15.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时效:6个月。

16.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17.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18.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直接行政强制执行(强制划拨、强制拍卖等)和间接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执行罚)。

19.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对人身或财产的暂时性限制,后者是对人身或财产的最终处理。

20.行政复议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既审查合法性,也审查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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